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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草案最快2016年进立法程序

发表于2014-12-24

业内:征房产税条件欠缺

    据了解,目前在税务部门,从总局到地方局,对房地产税改革之后房地产税能否担当起地方主体税种这一角色是有疑虑的。

    “到时能收到多少房地产税?营业税改征税改革将在2015年全面完成,由此造成地方收入缺口能不能、来不来得及靠房地产税来弥补?能不能因此让地方政府脱离土地财 政的轨道?这些因素都不明朗。另外,从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来看,从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情况看,从房地产税改革推进的时 间进度看,要新开征房地产税,让房地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目前的条件都不具备。地方政府的动力也不足。预计房地产税草案最快在2016年或2017年进 入立法程序。”昨天,有不愿具名的税务界人士这样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

    :有地方已做好准备

    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长期关注房地产税改革的财税学者倪红日认为,这些疑虑都不是问题。她表示,即使房地产税开征,也 不可能覆盖营业税改征税改革之后留下的收入缺口,否则大家缴纳的房地产税会很高,这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稳定税负”的提法,这个收入缺口只能 想其他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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